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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最後李雪蓮和前夫又結婚了嗎?小說的結局是什麼?

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最後李雪蓮和前夫又結婚了嗎?小說的結局是什麼?
小說我不是潘金蓮的結局是李雪蓮告到中央,讓當時為難過她的所有官員都被撤職。而最後當事人李雪蓮的前夫出車禍死掉,李雪蓮奔潰大哭,因為就算他死了,也沒有人來洗刷她的冤屈,沒有人承認她不是潘金蓮。
《我不是潘金蓮》里最具有諷刺意義的是,在這個故事裡並沒有十惡不赦的人。李雪蓮作為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,雖然有些偏執,但也並非不近人情。告狀二十年,她只是想有個說法,讓真相大白於天下,並保護自己的名譽。而那些把芝麻變成了西瓜,把螞蟻變成了大象的層層地方官員們,也不是什麼令人痛恨的貪官污吏。或許比起治下某個普通百姓的疾苦,他們更關心自己頭上的官帽子,但也並沒有什麼令人髮指的惡行。甚至可以說,他們也是受害者。因為具有“高度政治敏感性”省長對領導某句話含義的揣摩,轉瞬間就被一紙公文給撤了職,丟了飯碗。看來看去,整個故事中最為負面的,貌似還是李雪蓮的前夫秦玉河,負心薄倖,把假離婚弄成了真離婚。但這並不是個關於陳世美的故事。整本書秦玉河充其量只是個引子,起個導火線的作用,然後就在李雪蓮奔波在告狀路上的時候,熱熱火火地和再婚妻子生活了二十年,直到被一場意外奪去了性命。
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最後李雪蓮和前夫又結婚了嗎?小說的結局是什麼?
正是因為全書沒有傳統意義上的惡人,所以特別有現實意義。若是有反面角色,不管過程多么悽慘曲折,結局來個善惡有報也就完了。貪官污吏們囂張一時,最後在民眾的力量或某現代包青天的努力下,紛紛落馬,壞人被懲處,正義得伸張。但偏偏沒有壞人,只有一群普通人,讓人產生深深的無力感。沒有明確的目標,有的只是在不完善的制度下被放大的人性弱點。最糟糕的部分或許是,我們都生活在這個制度里,並每天都在或多或少地參與這個制度的締造。
這個頂了潘金蓮冤名的婦女經歷了一場荒唐的離婚案後,要證明之前的離婚是假的,更要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,走上告狀路。結果從鎮裡告到縣裡、市里,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,不但沒能把假的說成假的,還把法院庭長、院長、縣長乃至市長一舉拖下馬;以至每到“兩會”時她所在的省市縣都要上演圍追堵截的一幕,竟持續二十年。劉震雲用一個看似荒誕的故事講述真切的生活常理。他的寫作立場使他成為當代文壇少有的可以與時代、人民和國家對話的現實主義作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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