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老匯音樂劇芝加哥劇情
《芝加哥》是一部由約翰·肯德爾(John Kander)、弗雷德·艾布(Fred Ebb)和鮑勃·福斯(Bob Fosse)創作的經典百老匯音樂劇。該劇的劇本由弗雷德·艾布和鮑勃·福斯共同編寫,靈感來源於1926年記者莫琳·達拉斯·沃特金斯(Maurine Dallas Watkins)在《芝加哥論壇報》上報導的真實犯罪案件。
劇情圍繞兩位女罪犯——羅克茜·哈特(Roxie Hart)和維爾瑪·凱利(Velma Kelly)展開。羅克茜是一名渴望成名的舞者,因謀殺她的情夫而被捕入獄。維爾瑪則是一名夜總會明星,因殺害丈夫和妹妹而被關押。兩人在獄中相遇,並為了爭奪公眾的關注和律師比利·弗林(Billy Flynn)的辯護而展開激烈的競爭。
比利·弗林是一位精明的律師,擅長利用媒體和公眾輿論為他的客戶贏得無罪判決。他幫助羅克茜塑造了一個無辜受害者的形象,使她的案件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。與此同時,維爾瑪也試圖通過自己的方式重新獲得公眾的關注。
劇中通過一系列精彩的歌舞表演,諷刺了20世紀20年代芝加哥的司法腐敗、媒體操縱和公眾對犯罪的病態迷戀。最終,羅克茜和維爾瑪意識到她們的合作可能比競爭更有益,於是決定聯手,成為舞台上的明星。
《芝加哥》以其獨特的黑色幽默、大膽的舞蹈編排和深刻的諷刺主題,成為百老匯歷史上最受歡迎的音樂劇之一。該劇於1975年首演,並在1996年復排後獲得了巨大成功,贏得了多項托尼獎。2002年,該劇被改編成同名電影,進一步擴大了其影響力。